标签: 科目三

  • 记满12分违法驾驶人的处理以及考试流程

    办理地点: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心
    法律依据: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通知书
    办理流程:1、到考试中心驾驶员业务科窗口进行受理、考试预约、指纹采集。
    2、到考试中心交纳考试费。
    3、到考试中心考试科进行考前教育、无纸化考试。
    4、到考试中心驾驶员业务科窗口进行复核、审核。
    5、到考试中心驾驶员档案科窗口进行归档,并发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6、到考试中心秩序科业务窗口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进行销分,并凭强制措施凭证正联取驾驶证。如违法管理系统对驾驶证有暂扣记录,秩序科应在驾驶员取证的同时在微机里作物品发还处理,以便解除驾驶证锁定状态。
     
    说明:
    1、一个记分周期为一年,周期的起始日期该驾驶人驾驶证的初领日期。
    2、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满12分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第二次以上记满12分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三。
    3、驾驶人随到随考,考试时间为除节假日以外的所有工作日。
     
    收费标:考试费155元,照相费20元

    记满12分违法驾驶人的处理以及考试流程相关问题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办
    驾驶证6年之内2次扣了12分,会被吊销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办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 驾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有居留许可的应当向居留许可签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居留许可但持有有效签证的应当向出具住宿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应当向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华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应当向居住、暂住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本规范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办理,同时审核申请人所持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不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二)受理岗对持有与我国签订互相认可机动车驾驶证协议国家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或者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免于考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受理岗、考试岗按照本规范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分别预约、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或者申请两种以上准驾车型,其中之一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受理岗、考试岗还应当按照本规范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分别预约、考试科目三;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进行考试。
    (四)受理岗复核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五)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第十五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一)本规范第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资料。
    (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还需收存中文翻译文本原件。
    第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领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入出境身份证件、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审核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属于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需审核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对申请人以前的入境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告知其处理完毕后再申请;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予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经办人意见”栏内签字或者签章。
    (二)受理岗组织申请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学习完毕的,在《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制作并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告知申请人临时驾驶许可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要求。
    (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第十七条 下列资料存入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档案:
    (一)《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原件。
    (二)入出境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还需收存中文翻译文本复印件。
    (四)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收存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办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 驾相关问题

    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
    驾驶证申领条件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机动车过户之后是否要重新申领环保标志
    不需要重新申领。办理申领环保标志手续需要同时携带以下三种证件:(一)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法人代码证或单位证明);(二)机动车行驶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 初次申领驾驶证业务流程 – 驾驶证业务

    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存在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三)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准考证明》;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1次。
    (四)受理岗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经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五)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1次。
    (六)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七)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第七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四)考试成绩表原件。
    (五)《准考证明》原件。
    (六)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原件。

    初次申领驾驶证业务流程 – 驾驶证业务相关问题

    机动车登记证书怎么领
    办理地点:(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二)办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
    多少年车强制领黄标
    黄标不是以年数为限制,是以环保不环保为限制。只要车辆能够通过尾气检测就是绿标。只不过年头超过15年的车一年两次检测。黄标汽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汽车。
    机动车过户之后是否要重新申领环保标志
    不需要重新申领。办理申领环保标志手续需要同时携带以下三种证件:(一)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法人代码证或单位证明);(二)机动车行驶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规定

     第一节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四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五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www.ttkaiche.cn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六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七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第二十八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九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第三十条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第二节 考试要求

    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第三十三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三十四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三十五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第三十八条 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九条 考试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的财物。
    第四十条 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节 考试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对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考试员数量等实际情况,核定每个考试场、每个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
    第四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每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查处、通报发现的问题。
    车辆管理所存在为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情形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该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或者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业务。
    第四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车辆管理所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 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倒查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责任倒查。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 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和办理增加准驾车型

    行政事项(办理内容):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和办理增加准驾车型驾驶
    申请条件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申请材料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以上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流程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三十日内安排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四)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详情
    收费标准:报名费(含准考证)1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考试费:科目一考试60元;科目二考试300元(汽车类)、12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科目三考试250元(汽车类)、15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
    办理期限:符合条件的在一日内受理驾驶证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预约各科目考试。
    办理单位:市、县车辆管理所

    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和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相关问题

    c1驾驶证有效期几年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畅担扳杆殖访帮诗爆涧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c1驾驶证如何年审
    持C1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从驾驶证左下方的“有效起始日期”起算至右边的“有效期限”的(初领为6年)年限前90日内到核发证车管所办理换证即可,中途不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即参加“年审”)。 办理换证业务时,在驾驶证的有效期满前90日内,并在驾驶证的正常状态下持身份证(在暂住地申领的需提供暂住证)、驾驶证和证件www.ttkaiche.cn
    驾驶证到期换证时间
    驾驶证2017年1月28日到期前90天内的任何工作日(即2016年10月30日起)可以到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办理期满换证业务。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二)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

  • 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行政事项(办理内容):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申请条件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流程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核查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回执交申请人。
    办理详情
    收费标准:报名费(含准考证)1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考试费:科目一考试60元;科目二考试300元(汽车类)、12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科目三考试250元(汽车类)、15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
    办理期限:一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市、县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相关问题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多少钱
    证明表就是那个体检表,体检是收费的,地方不同价钱不一。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
    B证以上年度身体健康证明是一年有效。
    哪种身体条件不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

  •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行政事项(办理内容):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申请条件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流程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核查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回执交申请人。
    办理详情
    收费标准:报名费(含准考证)1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考试费:科目一考试60元;科目二考试300元(汽车类)、12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科目三考试250元(汽车类)、15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
    办理期限:一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市、县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相关问题

    驾驶证年审体检项目
    只要是A1、A2、A3、B1、B2、N、P及年满六十周岁的驾驶人必须每年向公安交通车辆管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C1、C2、C3、C4、D、E、F六年换证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初领证时间对应的年月日进行审验。内容:审核驾驶人计算机系统信息、违法行为、累计计分情况和身体条件是否具备要求。(一年逾期未提交身体条
    机动车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您的体检证明还有您的身份证原件您的驾照,去办理就行了
    机动车能否异地年审
    C1驾驶证可以异地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所以,你如果要在异地审核驾驶证,要首先在当地车管所登记备案,一年后即可审验。

  •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事项(办理内容):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
    申请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向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申请材料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办理流程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详情
    收费标准:报名费(含准考证)1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考试费:科目一考试60元;科目二考试300元(汽车类)、12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科目三考试250元(汽车类)、150元(摩托车、三轮汽车)。
    办理期限:符合条件的在三日内换发。
    办理单位:市、县车辆管理所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相关问题

    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
    机动车牌掉漆如何更换
    后车牌照掉漆,必须到车管所更换。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区别其他机动车辆的一项重要信息。车牌的字体是具有知识产权的独特设计的,车牌颜色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臵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
    驾驶证可以异地换证
    不能,需要在发证地办理换证业务。根据123号令规定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满12分法制教育学习办事指南

    满12分法制教育学习办事指南
    提交资料
    1、《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
    2、驾驶证或暂扣凭证。
    受理条件
    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达到12分的;
    交通违法行为、事故等全部处理完毕;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栖霞区白水桥168号(交警七大队白水桥中队大院内)参加为期七天的法制教育学习;
    第二步:学习期满后,进行科目一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收费标准
    免费学习,科目一考试30元/次。
    六、办理时限
    为期七天学习

    满12分法制教育学习办事指南相关问题

    学习驾驶证有效期
    报名后,科目一没有时间限制,科目一考完后会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办
    驾驶证6年之内2次扣了12分,会被吊销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驾驶证扣多少分学习
    满12分后首先你要去学习考试交规。费用一般免费,只需要花考试科目一的几十元钱即可,在扣分地或者驾驶证发证地都可以。培训7天各地形式不同,比如北京是1天上课,6天自学的形式;至少1年内无法增驾任何其他车辆,包括摩托车,至少2年内无法增驾中型客车1、【重新学习交规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

  •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办事指南
    一、提交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警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5、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分辨率为300dpi)。
    注:为方便群众,车管所二楼大厅专门设立体检室 、数码照相及自助照相、录指纹窗口。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可以申请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3、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可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
    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办理流程
    导办台――录指纹――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照相(没有带照片的)――体检――取号――业务受理――收费――制证、发证;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制证、发证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收费标准
    1、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为3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为90元。如弃考,考试按零分计算,科目三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2、数码照相10元/次;自助机照相20元/次;
    3、体检8元/次。
    六、办理时限:
    按规定所有考试项目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相关问题

    没带驾驶证怎么处罚
    第一,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是否出现违规的现象,只要没有携带驾驶证或者是行驶证,那么一律不允许再驾驶车辆,也不允许坐在驾驶座上,交通部门还会扣下机动车,通知其提供驾驶证。第二,当驾驶人员提供驾驶证之后还要根据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给予警告或者是二十到二百之间的罚款,将机动车辆归
    机动车驾驶证的分类
    驾照的分类:A1、大型客车和A3、B1、B2、C1、C2、C3、C4驾照的等级、M A2、牵引车和B1、B2、C1、C2、C3、C4 、MA3、城市公交车和C1、C2、C3、C4B1、中型客车和C1、C2、C3、C4、M(中型客车是指19座以下的客车,如中巴、面包车等)B2、大型货车和C1、C2、C3、C4、MC1、小型汽车和C2、C3、C4(9座以下的客车如小轿车等才算小
    驾驶证到期如何换证
    一、凡驾驶证到换证期限的驾驶员,持有效驾照到辖区交管大队申请打印《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换证表》,并贴一寸照片。二、持《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换证表》到车管处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交管一、四、七、十、十一大队辖区驾驶员在东区体检站;交管二、三、五、六、八、九大队辖区驾驶员在西区体检站)。三、体检合格者,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