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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2号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于2011年5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5月27日www.ttkaiche.cn

    目录

    • 第一章 条例总则
    • 第二章 公路线路
    • 第三章 公路通行
    • 第四章 公路养护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高效运营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使用、经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公安、国土资源、财政、税务、价格、审计等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做好高速公路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检查车辆。

    第五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相关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高速公路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

    第七条本省高速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以及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本省高速公路规划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并商高速公路沿线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规划的修改,应当按照编制程序报批。

    第八条编制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确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以高速公路规划为依据。

    第九条高速公路建设应当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以及技术标准,保证合理设计施工周期,确保工程质量。本省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应当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

    第十条高速公路建设可以采取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按照特许经营的方式,依法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定投资经营者;需要转让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建设下列基本设施:

    (一)短暂休息区、停车场、饮用水供应点、厕所等公共设施;

    (二)加油、购物、住宿、饮食、汽车维修等设施;

    (三)绿化、水土保持、夜间照明、给排水、污水处理、备用电源等设施。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和超限运输检测、交通量观测、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设施应当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

    本条例实施前已通车的高速公路未建设前款规定的系统和设施的,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补建。

    高速公路通过居民聚居区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隔音设施。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和协调工作。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标准和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能够利用其他土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建设应当避免损坏其他公路和设施;确实无法避免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公路和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第十七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后,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档案馆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第三章 养护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的养护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组织实施。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编制高速公路中长期养护计划和年度养护计划,报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确定合理的施工时间和工期,减少对车辆运行的影响,保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九条从事高速公路养护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高速公路养护单位进行养护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规定合理设置施工区域,在养护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

    (二)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超过两公里且作业期限超过三十日的,应当通过媒体和沿线可变信息板等设施予以公告;

    (三)配合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采取限速通行、变更车道等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四)及时清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养护废弃物;

    (五)作业人员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作业车辆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开启示警灯;

    (六)法律法规对高速公路养护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时,过往车辆应当按照设置的导向标志减速行驶,注意避让作业车辆、设备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因突发事件致使高速公路损坏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修复;损坏严重难以及时修复的,应当向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以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 经营与服务

    第二十二条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经营与服务的整体规划和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速公路经营与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公共服务和运营管理水平,保障服务设施完好,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查批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应当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等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报批前应当进行听证。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收费,并在收费站显著位置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起止年限等内容。

    高速公路通行费稽查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十五条收费站收费车道的设置应当与车辆流量相适应。

    收费站应当根据车辆流量等实际情况开启足够的收费车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收费车道畅通。

    因未开启足够收费车道导致高速公路堵塞的,驾驶人可以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投诉;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督促收费站开启收费车道,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高速公路应当实行联网收费,统一结算和管理。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公布收费结算信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查询本单位的收费结算信息。

    第二十七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收费,出具经省人民政府财政或者税务主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有效收费票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二)在车辆通行费外加收或者代收其他费用;

    (三)擅自减免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驾驶员应当主动交纳车辆通行费;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条件的,驾驶员应当主动出示相关证件,交付查验。

    禁止车辆强行通过或者故意堵塞收费车道。

    第二十九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应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公开服务内容、标准、价格,不得欺诈他人,不得强制他人接受有偿服务。

    第三十条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并在实施维修前向车主明示维修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工商、环境保护、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对高速公路通信管网、广告资源应当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转让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收费权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国家高速公路网以外项目收费权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受让方在依法取得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四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之日,将所经营的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无偿移交给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相关移交验收工作,并确定养护和管理单位。

    第五章 路政管理与交通

    第三十五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交通流量、运输量和路况质量调查统计,如实向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第三十六条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高速公路规划,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划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三十米。

    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除公路养护、防护需要以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三十七条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及建筑控制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报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同意;涉及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应当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一)占用、挖掘高速公路;

    (二)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三)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四)超限运输车和其他可能损害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五)设置非公路标志及非交通工程设施;

    (六)在高速公路上增设、改建平面交接道口;

    (七)更新砍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护路树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禁止下列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

    (一)在高速公路路面、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点洗车、焚烧、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在高速公路路面及边沟排放废水;

    (二)在高速公路大中型桥梁周围二百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高速公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挖砂、采石(矿)、倾倒废弃物;

    (三)在高速公路桥孔、涵洞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明火作业,搭建设施;

    (四)进行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的爆破作业;

    (五)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六)向车外抛撒物品;

    (七)车辆洒漏物品或者其装载物触地拖曳;

    (八)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禁止通行区域;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装卸货物。

    第四十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一百公里;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路面限速标记时,不得超过或者低于标志、标记标明的速度行驶;限速标志、标记和测速监控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第四十一条高速公路隧道应当具有排水、通风、照明、监控、报警、消防、救助等设施,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保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十二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避免通过特长高速公路隧道和桥梁;确需通过的,负责审批的机关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进行监管。

    第四十三条超高、超宽、超长等超限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载运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确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运输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后方可上路。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置车辆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和禁行车辆的标志。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发现超限车辆的,应当予以劝阻;劝阻不成的,应当及时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十四条高速公路沿车辆行驶方向最右侧车道与护栏之间部分为应急通道。

    除执行指挥疏导交通、抢险救援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援车以及其他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活动的车辆和设备外,其他车辆不得在应急通道内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停车。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交通,并及时通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路损理赔处理。

    第四十六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高速公路日常巡查,发现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影响高速公路畅通情形的,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畅通和安全。

    第四十七条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进行清理。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因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报路况信息,采取措施,疏导车辆;采取措施仍难以保证交通安全确需关闭高速公路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并向社会公告。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开通高速公路,并向社会公告。

    过往车辆在特长高速公路隧道内发生重大事故的,隧道管理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需要封闭隧道的,及时封闭隧道,并相应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设施将信息告知过往车辆驾驶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高速公路建设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影响工程质量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未进行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养护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指定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养护,养护费用由原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拒交、逃交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要求其补交应当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对为拒交、逃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妨碍车辆正常通行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将车辆强制停放至指定地点依法进行处理;对强行冲卡、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或者装卸货物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占用高速公路应急通道行驶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停车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造成高速公路堵塞,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高速公路或者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高速公路和保障高速公路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绿化、管理、通讯、收费、监控、服务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是指合法取得收费公路权益的经济组织,包括不以营利为目的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法人组织;

    (三)高速公路用地是指高速公路(含匝道)两侧边缘以外已经依法征收的土地。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全文

    (1995年1月13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修正 2002年10月1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开业、变更与歇业
    • 第三章 货物运输
    • 第四章 旅客运输
    • 第五章 粤港澳运输
    • 第六章 搬运装卸
    • 第七章 运输服务
    • 第八章 汽车摩托车维修
    • 第九章 运输车辆
    • 第十章 价格和票证
    •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汽车摩托车维修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实施。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道路运输的畅通,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经营。

    在城市市区运营的出租小客车,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进行管理。

    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物价、城市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章 开业、变更与歇业

    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资质条件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材料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业申请。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审查答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相应的许可证件。申请人凭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后,方准营业。

    外商申请在广东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由地级以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不超过三个月的临时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由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临时道路运输证后方可经营,并依法缴纳税费。

    第九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在三十日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二十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事项还应当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每年按规定到工商登记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经营资质年度审验,审验合格的方可继续经营。

    第三章 货物运输

    第十一条 道路货物运输,由承托双方签订运输合同。

    第十二条 省内零担货物运输班车实行定线、定点、定期运行,其线路、站点、班期由参加运输的相关企业签订合同,并报班线起讫点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广东省经营者需从事跨省零担货物运输班车运输的,应当向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地级以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省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审定。

    外省经营者申请进入广东省从事零担货物运输班车运输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与广东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审定。

    第十四条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限运和凭证运输的物资以及危险货物,由托运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准运手续后,方可运输。

    第十五条 在遇有防洪抢险、救灾以及军事紧急情况时,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保证按期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

    对按照前款规定承担紧急道路运输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第四章 旅客运输

    第十六条 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旅客运输、旅游旅客运输、出租汽车旅客运输、包车旅客运输。

    第十七条 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站点及经营区域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

    第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的班次线路经营权和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标投标。

    第十九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调相关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省际年度客运班线发展计划,组织广东省经营者参加经营权公开竞投。

    外省经营者申请进入广东省从事旅客运输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与广东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审定。

    第二十条 客运班车必须进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站(场)载客,按公布的时间发车,不得随意变更线路、班次或者停靠站点。

    非定班的线路客车应当在始发站按顺序载客发车,并服从站(场)管理。出租小客车在营运时间内不得拒载。

    第二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及司乘人员应当按省规定的运价收费,并给予购票者票据。不得乱加价、乱收费。不得无故绕道行驶和非法招揽旅客。除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外,不得中途更换车辆或者将旅客转交他人运送,确需更换车辆或交他人运送的,不得重复收费。

    第二十二条 客运经营者由于本身的责任造成旅客漏乘、误乘、人身伤害或者托运行李丢失、损坏、错运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旅客乘车必须购票,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及其他禁带物品乘车。

    旅客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损坏车辆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拖拉机、货运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经营旅客运输。

    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大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

    第五章 粤港澳运输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直通港澳客运、货运营业性车辆年度指标,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第二十六条 对直通港澳营业性车辆指标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招投标工作由省对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公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取得直通港澳营业性车辆指标使用权的企业,凭直通港澳营业性车辆使用权合同书,到省对外经贸部门办理合同批文;到省公安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驾驶员牌证;到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地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经营粤港澳客货运输的车辆必须张贴由交通部规定的汽车出入境运输统一标志,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营运。

    直通港澳营业性车辆不得从事广东省境内的区间客货运输。

    第六章 搬运装卸

    第二十八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核准的范围进行作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搬运装卸组织,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的,依照本条例管理。

    第二十九条 从事搬运装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及时装卸。因操作不当或故意延误装卸造成货主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三十条 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物件、特种物件搬运装卸作业,必须具备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作业者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搬运装卸作业证。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垄断搬运装卸货源,不得强装抢卸。

    第七章 运输服务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服务业包括为道路运输服务的物流服务、客货运站(场),客货运代理、配载、中转、联运,货物包装、仓储理货、堆存,运输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驾驶员、从业人员培训,机动车辆租赁、清洗和保管等。

    第三十三条 道路客、货运输站和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应列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三十四条 港口、客货运站(场)、厂矿等货物集散地可建立货物运输配载服务组织,为承托双方提供服务,由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垄断货源、欺行霸市。

    第三十五条 客运站(场)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设施,为旅客提供安全、方便、卫生的候车环境。

    货运站(场)应当为货主和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方便、安全的货物集散条件。

    第三十六条 从事货运代理、联运服务的经营者之间应当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责任。在发生货损货差需要赔偿时,承运人应先行赔偿,然后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第三十七条 外省经营者在广东省境内设立客、货运输业务代办点,应当经广东省地级市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营业。

    第三十八条 从事货物仓储保管的经营者提供的仓储场地及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条 件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保持货物完好无损。

    第三十九条 从事货物包装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包装标准包装货物。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允许符合条 件的单位开办,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规划布局和制定管理规章、技术标准、教学大纲及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章 汽车摩托车维修

    第四十一条 汽车、摩托车维修是指汽车、摩托车的大修、小修、维护和专项修理。

    维修业户的经营类别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实行挂牌经营。维修业户不得超越经营种类承修车辆。

    第四十二条 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实行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垄断维修业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车主到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或装配有关设备。

    第四十三条 维修业户必须保证维修质量。在质量保证期内,属于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承修业户应当负赔偿责任。发生质量纠纷时,经当事人申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对争议车辆作技术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调解。

    第四十四条 维修业户不得承修报废车辆,不得利用报废车辆零配件拼装车辆。

    第四十五条 维修业户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场所停放车辆或进行维修作业。

    维修业户的作业场所与居民区所保持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维修业户作业厂房的设计除符合维修作业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消防、安全及环保的要求;维修业户应当自觉保护环境,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及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九章 运输车辆

    第四十六条 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运力投放,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经济发展和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的需要,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道路运输证,使用统一的客运路单或货物运单。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规定挂放营运标志牌。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应当按规定挂放客运线路标志牌或出租标志,并在明显位置张贴票价表、车辆牌号和投诉电话号码。出租汽车还应当配备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合格的计程、计费器。

    第四十八条 车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车辆安全性能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行驶。营业性客运、货运车辆还应当按规定接受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等综合性能检测。

    第四十九条 车辆检测站是独立的、社会化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检测站应当依法经营,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实施检测,不得为被检测车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车辆检测站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章 价格和票证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调整道路运输业的有关价格和收费标准,按管理分工权限报经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布执行。

    道路运输业协会可以提出调整有关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申请,由省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公布执行。

    调整旅客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举行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票证。道路运输证件、客票、货票、费用结算凭证,按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印制、核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和转让。

    第五十二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不得重复收费和乱收费。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营运牌证、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运价、票证、交通规费缴纳等。

    第五十四条 检查方式可到经营单位、作业现场检查,或者在交通稽查站检查。

    设立交通稽查站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发给检查证件。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可以暂扣运输车辆和相关设备,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十六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有两人以上,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专用车辆应设置统一标志。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勤,依法办事,不得乱扣乱罚。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投诉以及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并在二十日内作出答复或处理。

    第五十八条 参与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 例规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十条规定,未办理年审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并对运输业户处以每辆车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汽车维修业户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摩托车维修业户、搬运装卸和运输服务业户处以两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的罚款;对驾驶员培训单位和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年度审验不合格的企业责令三十日内整改,个体业户责令十五日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五)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经营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条规定,客运班车随意变更线路、班次或者停靠站点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其道路运输证或者客运线路标志;出租小客车在营运时间内拒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将多收的款项退还给旅客,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其道路运输证或者客运线路标志;

    (八)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九)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违反第四十条规定,不符合条件擅自开办的,责令停办,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维修业户超越经营种类承修车辆的,没收违法所得,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并按每车次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三)违反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十四)违反第四十八条规定,营业性运输车辆未接受综合性能检测的,暂扣道路运输证,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十五)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使用不符合交通、财税部门统一规定的票证的,收缴全部不符合规定票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私自印制、伪造票证的,收缴全部违法票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违反第五十二条规定,未交纳道路运输管理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拒不缴纳的,暂扣道路运输证或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六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处罚,必须使用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和财政部门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交财政。

    查获的违禁物品,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二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关知识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介绍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经1995年1月13日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修正;2002年10月13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修订。该《条例》分总则,开业、变更与歇业,货物运输,粤港澳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运输车辆,价格和票证,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13章63条,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罚款多少

    第五十五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投诉以及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并在20日内作出答复或处理。不是罚款的哦。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基本信息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4号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于2002年10月13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 发动机怠速抖动的原因

    在欧洲行驶循环(NEDC)的市区运转循环中,汽车纯怠速工况时间占整个循环工况时间的30%左右,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拥堵,汽车怠速工况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发动机怠速的高低,不仅对燃油消耗有影响,而且对发东西的排放污染、暖机时间和使用寿命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汽车维修中,发动机怠速抖动是经常碰到的故障之一,发动机怠速抖动由于常发生低频率异常振动,且往往伴随着发动机抖动增大、噪声增大,影响驾乘人员的舒适性。

    由于发动机的怠速抖动会影响到发动机的性能,增加发动机的油耗,降低发动机的可靠性和寿命,如果维修不及时则会使发动机性能进一步恶化,甚至引发更大的故障。所以,对怠速抖动故障的原因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www.ttkaiche.cn

        一、发动机怠速抖动原因分析

    引起怠速抖动的原因错综复杂,遇到这类向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进气系统故障

    (1)节气门、进气道积垢过多或空气滤清器滤芯堵塞

    节气门、进气道的污垢过多或空气滤清器滤芯堵塞,怠速通道的截面积变小,进入气缸的空气量小于正常值,混合气变浓,气缸燃烧不充分,导致发动机抖动。

    (2)进气管路或EGR阀泄漏

    进气管路或EGR阀泄漏,进入气缸的空气量大于正常值,混合气变稀,气缸动力性能下降。若EGR阀关闭不严,则会造成部分废气进入气缸,残余废气量高,燃烧情况恶化,发动机动力性下降造成发动机抖动。

    (3)空气流量计或进气压力传感器故障

    空气流量计或进气压力传感器故障,进气量将无法得到精确的测量,喷油系统的喷油量失准,导致进入气缸的空气量不正常,混合气浓度不确定,造成发动机抖动。

    (4)怠速控制系统故障

    怠速控制系统主要是对怠速时的进气量进行控制,燃油喷射量按照进气量的多少进行增减,以达到适宜的空燃比,如果怠速控制系统(如节气门位置传感器、怠速阀等)出现故障,发动机将无法实现精确的空燃比控制,会出现发动机动力性能下降,造成发动机抖动。

    2.燃油系统故障

    (1)供油压力故障

    造成供油压力故障的原因有很多:燃油滤清器堵塞;燃油泵损坏或滤网堵塞;燃油泵泵油压力不足;燃油泵安全阀弹簧弹力变小;燃油压力调节器损坏等等。供油压力不正常导致混合气过浓或者过稀,发动机动力性能下降,发动机抖动。

    (2)喷油器故障

    喷油器常见的故障有:喷油器线圈损坏;喷油器卡滞;喷油器堵塞;喷油器密封不良等等。喷油器故障会导致各气缸喷油量不均匀、雾化不良,造成各气缸输出功率不均,引起发动机抖动。

    3.点火系统故障

    (1)火花塞

    火花塞能将高压电引入发动机燃烧室内,并在电极间产生电火花,点燃可燃混合气。如果火花塞电极间隙不正确、火花塞电极出现积碳或烧蚀、火花塞绝缘体有裂纹等,火花塞则会出现不跳火或者是火花能量弱等情况,导致混合气燃烧不良,出现发动机功率不平衡、发动机抖动的情况。

    (2)点火模块或点火线圈

    点火模块或点火线圈故障同样会导致不跳火或者是火花能量弱等情况的发生,从而导致发动机抖动。目前大部分车辆的点火模块和点火线圈都做成一体式。

    (3)点火控制电路、点火正时

    在计算机控制的点火系统中,ECU接收与发动机工况相关的各种传感器及其它装置的信号,进行运算、分析、判断后发出指令给执行装置,实现点火控制。传感器或点火控制电路发生故障,ECU发出的错误指令,导致点火提前角不正确。常见的原因有:空气流量计或进气压力信号故障;冷却液温度传感器故障;进气温度传感器故障;霍尔传感器故障;发动机控制单元接触不良或内部电路损坏等。

    4.电子控制系统故障

    电子控制系统主要是根据发动机工况和车辆运行状况确定汽油的最佳喷射量和点火提前角。该系统主要由传感器、执行器和ECU组成。传感器采集发动机运行中的各种数据,并送入到ECU进行处理,更好的控制发动机的喷油和点火,如果ECU采集的传感器数据出现偏差,将会导致点火或喷油出现偏差,发动机无法正常工作。控制电脑是控制喷油和点火的核心部件,控制单元常见故障是内部电路损坏或接触不良。

    5.机械结构故障

    (1)活塞连杆机构与发动机机体

    曲柄连杆机构常见的故障有:活塞环损坏或失去弹性、活塞环槽内有积碳、气缸内有积碳、连杆弯曲变形等。这些故障也都会导致各个气缸功率不平衡,发动机抖动。

    (2)配气机构

    配气机构常见故障有:正时皮带安装错误导致配气相位失准、气门工作面积碳过多导致气门关闭不严、凸轮磨损不一致导致气缸进气量不一致、气门弹簧折断导致气门关闭不严。这些故障都会导致气缸功率下降,各缸功率出现不平衡,发动机出现抖动。

    6.其它原因

    空调系统、自动变速器等会增加发动机怠速负荷,引起发动机抖动。三元催化器堵塞、曲轴、飞轮等转动部件不平衡也会引起发动机抖动。

    引起怠速抖动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因素导致各个气缸出现功率不平衡,引起发动机的冲击和振动,出现怠速抖动。

  • 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加速时缺缸

    一辆行驶里程约7万km,配置1.6L发动机,型号LDE,自动挡变速器的2013年雪佛兰科鲁兹轿车。用户反映:该车发动机怠速工作基本正常,从排气管中排出的气体比较均匀,没有缺缸现象,但在行车加速时,发动机动力明显有缺缸引起的抖动,尤其是3挡以上加速时,现象更为明显。

    用解码器读取故障码,显示为“P0300”,发动机缺缸。再读取数据流中失火数据,显示3缸在加速时会缺火,记录一直在增加。其他3个缸正常。拆检火花塞,没有明显异常。先根据以往试车的经验,更换一新点火线圈,试车故障仍旧存在。

    检测此车尾气,检测的目的是判断是因为没有点火引起的缺缸,还是因为没有喷油引起的缺缸。怠速车工作止常,并且没有其他的故障码,仅有一个P0300,分析认为机械系统问题不大,故障可能是在点火系统,但车主说,刚在其他修理厂更换的新火花塞。于是,我们接上尾气分析仪进行检测,得到数据见表。

    在使用双怠速法检测完毕后,感觉发动机空载时故障现象并不明显,于是再用失速试验进行试车,实测数据如表中第4列所示。可以看到,HC上升到1130之多,同时CO为0.23,还有“λ”为0.910,这些都表明故障出现时,混合比过浓,喷油嘴肯定喷油了。根据试车感受,此车的故障现象是快速缺火,再结合以上数据分析,认为喷油嘴工作正常,只是没点火,才会造成数据中HC明显上升。又因为点火线圈已经更换掉了,此车点火系统没有高压线,所以间题在火花塞的可能性比较大。

    车主同意后,更换4个新火花塞,试车,加速时缺缸的故障现象排除。试车2km后,再回厂测量尾气如表中第5列所示,所有成分数据已经基本止常。     事后跟车主沟通得知,此车是在其他修理厂新更换的火花塞,后来出现上述故障现象。

    故障总结:

    (1)此车故障是因为火花塞漏电引起,因为是新换的火花塞,所以确认是火花塞质量问题造成的。通过尾气分析,我们看到了主要成分HC的异常升高、CO的升高和“λ”的变小,都说明是混合气过浓。在经验中,02应该上升,但在此车中没有看到,应该是三元催化器的催化、还原作用把没有在汽缸内部燃烧的氧气消耗掉了,让氧气参与了燃烧,最终没有看O2数据出现。这提醒我们,在诊断故障中,要综合经验与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才最有效。最重要的是通过上述检测,我们找到了故障原因,并且维修以后,再次用数据证明维修是有郊的。

    (2)此车故障现象比较明显,车主在来时对我们是半信半疑,我们用尾气分析仪进行数据检测时,给客户一个科学的诊断。客户是相信诊断的。更换火花塞后,随着故障现象的排除,尾气数据也恢复正常。客户也相信我们的技术,从经营角度看,通过此车的维修,我们又增加了一个客户,这个是最大的价值所在。

    (3)此车为白动挡变速器,在行车时才出现的故障,可以在检测尾气时利用失速试验的方法来模拟行车时的故障现象,即拉上手刹,踩下刹车,将车辆挂入D挡,然后加油门,与真正的变速器维修中失速试验不同的是我们不必将油门踩到底,只要故障现象出现,就可以进行尾气数据的检测与收集。这方面配置自动变速器车辆可以方便地模拟行车时的故障状态,让检测更准确,值得大家借鉴。

    (4)尾气分析仪不仅可以用于故障诊断,更可以用于维修后的效果验证,同时也是让客户看到、看懂汽车维修技术的一个窗口,维修过程透明、科学,是客户们希望见到的,也是我们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营销的一个好方法。让客户理解我们的维修过程,让客户看到我们的维修成绩,才会认可我们的价值。

    (5)我们在与客户聊天的过程中,指出了客户的车油耗高,通过维修,让车辆恢到正常的油耗水平上来。让车更好用,让车更省油,车主体会到这个效果后,一定会发自内心的认可,并且给你做口碑宣传,通过技术营销的手段服务客户,树立在行业中的品牌,我们做到了。

  • 2004款奔驰S350发动机水温偶尔过高

    VIN:WDBNG67J64A××××××。

    行驶里程:186520km。

    车型:W220底盘,配置M112972发动机,采用功率600W无级变速电子散热风扇。

    故障现象:客户反映这两天发动机水温表有时指在120℃,水位报警灯也亮。在一修理厂检查冷却液缺一点,补到上限,检查风扇可以运转,修理工看到水箱和冷凝器上特别脏,沾了一层杨树毛,用压缩空气进行了清理。然后路试,发动机工作水温一直在正常范围,水位报警灯未报警,以为高温故障排除了。第二天出车,在行驶中水温表指针还能达到120℃,发动机水温还是偶尔过高。 www.ttkaiche.cn

    故障诊断:车辆入厂后,维修技师用诊断仪检测发动机控制系统故障码,检测到1个“P2073-发动机/AC电子抽气风扇”故障码(如图1所示),故障码可以清除掉,再次读码无故障码存储。   

    图1 故障码

    对发动机冷却系统外观进行检查,冷却系统散热器及各软管的接口无渗漏和损坏现象,检查储液罐冷却液面在下限,加注到储液罐的上限(max)位置。启动发动机观察水温是否正常,提高发动机转速让水温升高,观察仪表上的水温指示,在正常范围,水温并不过高,而且在水温达到90℃时散热器风扇能够运转,检查结果没有出现水温指示高和水位报警现象。然后与客户一同试车确认故障现象,在外环线上路试,以80km/h以上的车速行驶20km,发动机水温表始终指示90℃左右,发动机并没有出现水高温现象。

    最后问客户在什么情况下出现的高温?是在高速公路上、还是在市区?客户说昨天去县城在不好走的路面行驶时出现的。正好行驶到交叉路口,在等红灯时发动机水温表指针快速移动指到120℃,确认了发动机水温确实指示过高。

    分析发动机水温指示过高的故障原因有:(1)冷却液不足;(2)节温器或水泵故障;(3)水温表或水温传感器故障;(4)发动机控制模块故障;(5)散热风扇控制线路及信号有故障;(6)电子散热风扇电机故障。

    通过分析对冷却系统以下部件进行检查:

    检查冷却系统节温器和水泵。为了验证节温器是否工作或损坏,运转发动机观察水温表的指针是否与发动机实际水温一致,当水温表指示100℃时,用远红外线测温仪测量散热器上水室温度95℃、下水室的温度80℃,上、下水室温差不大。说明发动机水泵工作正常,节温器已经打开,能够进入大循环(散热器工作)模式。是什么原因引起发动机水温过高呢?

    检查水温表及水温传感器。水温传感器是负温度系数热敏传感器,在冷车启动和暖车期间,发动机控制模块根据水温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信号,控制发动机燃油喷油时间,发动机控制模块识别的标准电阻范围为4 5 ~ 8 0 kΩ,对应温度为-39~170℃;同时提供信号给水温表和散热风扇运转信号。水温表根据水温传感器信号指示相应的读数,水温表或水温传感器有故障都会导致水温表指示的读数失准。如果水温传感器损坏或信号漂移将导致发送错误的水温信号,也会造成电子散热风扇不能正常运转。维修技师待发动机冷却一段时间,水温表指针在80℃时启动发动机,将诊断仪接入发动机电控系统诊断接口中,读取发动机水温数据,随着发动机的运转,几分钟后水温从80℃达到了 114℃、机油温度110℃(如图2所示)。水温很快升到了120℃,发动机蓄水壶盖处冒出水蒸气,发动机水温指示过高现象出现。仪表的水温指示与实际的发动机水温是一致的,排除了水温表或水温传感器有故障的可能。此时发动机水温超过最高标准值,散热风扇电机还没有运转,说明风扇或控制系统有问题。   

    图2 数据流

    检查散热风扇供电线路。根据电路图检查M4/7风扇电机的主电源保险丝和控制电源保险丝都正常。按电路图对电子散热风扇线路进行测量,用万用表电阻挡测量风扇连接器1端子与电池负极之间的电阻,电阻值为0.002Ω,确认了1端子与负极搭铁线之间导通正常;打开点火开关,用万用表电压挡测量连接器的2、3端子(如图3所示)与1端子(接地)之间电压为12.4V,可以确认电子散热风扇的两条供电线路都正常。   

    图3 风扇连接器端子位置

    测量散热风扇的控制线路导通情况。查阅散热风扇电路图(如图4所示),发动机控制模块2号连接器的43端子与电子散热风扇连接器4端子连接,测量连接器43端子与散热风扇连接器4端子之间线路电阻值为0.001Ω,导通良好。检查发动机控制模块的端子与连接器线路,未发现松动或退出等异常现象。   

    N3/10. 发动机控制模块 F32. 保险丝 M4/7. 电子散热风扇, 端子说明:1 端子在W3/2 接地、2 端子是F32 保险丝来的30 火线、3 端子是继电器控制的87 火线、4 端子是N3/10 发动机控制模块控制的PWM 脉冲控制信号

    图4 风扇控制电路

    检查发动机控制模块输出的PWM信号。分析电子散热风扇控制流程(如图5所示),电子散热风扇的工作原理是发动机控制模块根据B11/4冷却液温度传感器信号,空调制冷剂压力信号,输出PWM信号来控制电子散热风扇的,其转速取决于空调状态和冷却液温度。如果冷却液温度、发动机机油温度或发动机控制模块温度超过最高标准值,那么当关闭点火开关后电子散热风扇会继续运转,最长持续5s。正常电子散热风扇旋转是根据发动机控制模块发出的PWM占空比信号控制的,信号的占空比范围为10%~90%。当占空比为10%时,电子散热风扇停止运转;当占空比为20%时,电子散热风扇以最低转速运转;当占空比为90%时,电子散热风扇以最高转速运转,占空比越大,风扇转得越快。   

    N3/10. 发动机控制模块 A1. 仪表 N22. 空调控制模块A9. 空调压缩机 B11/4. 冷却液温度传感器 B70. 曲轴位置传感器M4/7. 电子散热风扇 CAN B. 乘员舱CAN 总线 CAN C. 发动机舱CAN总线   图5 电子散热风扇控制流程   在不启动发动机的情况下,用诊断仪调整电子散热风扇的运转信号,来控制风扇速度,按“加速”键调整占空比到20%散热风扇可以运转,但有时占空比已经调到90%冷却风扇也没有运转。该车在水温指示高(犯病)时,调整占空比信号,从10%调到90%(如图6所示),散热风扇也不运转。由此可以判断不是发动机控制模块ME发出的PWM控制信号有故障。是什么原因造成散热风扇没有正常工作?当发动机水温达到114℃时(标准值80~105℃),发动机前端没有风扇工作的声音,诊断仪上调节出不同的占空比信号时,电子散热风扇电机不能同步运转。可以判断出水温高的时候,电子散热风扇有时不能运转应该是散热风扇(执行器电动机)部分有问题。   

    图6 风扇占空比控制

    检查散热风扇电动机。结合发动机控制模块中存储的故障码及检查的情况,拆下电子散热风扇总成检查,控制模块至电机的导线完好无损坏,用手转动风扇叶可以运转,感觉风扇叶摆动量有点大,拆下风扇叶检查风扇电机,发现电机轴承损坏(如图7所示),电机转子轴一端无支撑,转动时转子轴不同心,所以有时可以运转,有时卡滞,散热风扇不能运转,造成发动机水温偶尔的升高。   

    图7 风扇电机损坏

    故障排除:更换电子散热风扇电机轴承(如8所示),安装散热器风扇总成后,启动发动机待水温上升到90℃电子散热风扇自动运转,无卡滞现象,运转良好,风扇速度能随着发动控制模块的PWM信号的变化改变。路试车辆,无论在什么路况行驶,发动机水温表指示都在正常范围。在行驶中水温表指示过高,水位报警灯亮现象不再出现,发动机偶尔水温过高故障彻底排除。   

    图8 更换电机轴承

    故障总结:在故障诊断过程中,对于偶发性水温高的故障,要做路试,确认故障现象。该车通过试车,确认车辆高速行驶时水温基本正常,是散热器迎风冷却了发动机;车辆低速行驶或停车时散热器得不到迎风的冷却,发动机水温就升高,严重时水位报警。

    因为发动机水温偶尔升高,不易看到故障现象,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做到快速的诊断:

    一是打开空调A/C键,因为在设计时考虑到空调散热的问题,所以空调打开后,散热风扇和压缩机同时会转动,来确认风扇执行机构是否正常。

    二是把水温传感器插头拔下来,收不到信号就会起用设定值(断路默认为-40℃、短路默认为140 ℃),发动机控制模块会进入故障保护模式。当发动机控制模块收到这两种故障模式时就会指令风扇高速运转,保护发动机,同时可以确认水温传感器及线路是否断路、短路。

    三是测量实际水温,当怀疑仪表显示的温度和实际水温有偏差时,使用红外线测温仪,测量值和仪表中的温度值进行比较;也可采用测量进、出口水温的办法判断节温器的好坏;也可以通过水箱上、下水室温差判断水箱的散热效率以及风扇的工作效率。正常工作的散热系统水箱上下室温差在12℃左右,温差偏大说明系统循环不好,温差偏小说明风扇效率低或水箱散热不良。

    四是检查风扇电路,如果没有诊断仪,可以用试灯检查风扇是否正常。先检查执行部分,用试灯一边接负极(搭铁),另一边接电子风扇的电源正极线,试灯点亮,说明有电流通过。也可采用短接法,接通电源,散热风扇可以正常的运转,说明执行部分没问题。再检查控制部分,发动机控制模块的PWM信号、风扇的继电器、风扇控制模块等,在没有诊断仪的情况下也可以快速判断故障。

    五是检查散热风扇,要注意风扇电机内部轴承的阻力、电机转子和定子的干涉、电机碳刷磨损、线路的虚接等原因,都会导致散热风扇不能正常工作。

    以上发动机水温高故障的诊断思路和方法是先简后繁、由外及内。通过观察、测量对比进行测试,能不用仪器的尽量不用仪器,这既节约了成本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希望汽车维修人员在工具资料不足的情况下,打开维修思维、扩展维修思路,更快、更好的完成我们的汽车维修工作。

  • 发动机无法启动的快速诊断方法

    如果你不能诊断出发动机无法启动的故障原因,你就不要试图打开发动机盖,对发动机无法启动故障的快速诊断,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现在就来了解一下如何采用适当的诊断方法,遵循正确的诊断步骤,诊断发动机无法启动的故障。     www.ttkaiche.cn

    1、识别故障原因 对于发动机无法启动这类故障的诊断,首先应检测蓄电池。必须要弄清楚,发动机无法启动是不是蓄电池电量不足。

    2、检测点火正时 正时皮带出现了打滑现象,是导致没有电火花产生、发动机无法启动这一故障的根本原因。

    3、检测启动系统 对于发动机无法启动这类故障,首先着手做的工作是检测发动机启动系统中的电路。从最基本的组成形式来看,启动系统的电路一般来说包括下列最基本的部分,即蓄电池、启动电机以及连接这些部件的电缆等。当然,除此之外,点火开关、启动机继电器或电磁线圈,还有车载防盗系统等,也同样是启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4、检测电火花质量 当启动系统的电路通过检测,证明确实没有故障之后,就应将注意力集中在发动机为什么不能运转上了。一般来说,首先检测的是发动机的点火系统,这也是最简单的一项检测工作。在早期的点火系统中,你可以很方便地取下点火线圈,然后用一个电火花检测器检测电火花是否正常。选择电火花检测器时,一个可以调整的检测器要比一个固定设计的更为可取,因为它允许你将检测器调整到一个更小的间隙,这样你就可以知道,是根本没有电火花产生呢,还是有电火花但却很微弱?

    5、检测燃油系统 燃油系统的诊断可以分为两部分:燃油供给系统的诊断和喷油器电路系统的诊断。燃油供给系统可以通过测量燃油的流量和压力进行检测。测量燃油流量的最好办法,是在燃油供给管路中带负载时检测管路。

    6、检测防盗系统 车载防盗系统也会产生一些经常被忽略的燃油供给系统方面的故障。一些汽车制造商在防盗系统数据流中包括了参数识别功能。在许多车型上,更换防盗系统的模块而没有对它进行正确的初始化处理,就会导致汽车无法启动。还有一些汽车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当万能钥匙丢失时,需要通过更换多功能控制器,才能让发动机正常启动。

  • 比亚迪F3发动机抖检修

    一辆行驶里程约8.3万km的2007年比亚迪F3 1.6L手动挡轿车。该车因1500r/min以内行车加油挫车前来报修。值得一提的是,该车是佛山某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员工的车,车主特意说明:来我厂检修之前,已经经学校里的汽车维修老师专业检查,“确认”火花塞、高压包、分缸线无问题。     故障诊断:一试车时,发现该车不仅在1500r/min及以下有挫车的现象,在任何时候加速、甚至定速都有挫车的现象,只是在1500r/min以下加速的时候现象尤其明显而已。用诊断仪查看,无故障码,且无有价值的数据流,数据看起来都挺正常的。

    引起加油挫车的故障范围大致有以下几方面:机械方面,缸压不足、正时不对;电路方面,高压包损坏、分缸线漏电、喷油器堵塞、进气压力传感器故障、氧传感器损坏;气路方面,排气门漏气、排气堵塞、空气滤清器太脏、进气漏气;燃油方面,油压不稳定、常过高或者过低;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故障(包括发动机控制单元)。www.ttkaiche.cn

    本着从简到繁,进行排除法。由于该车在怠速十分稳定,慢慢加速很少引起挫车现象,初步排除了机械方面的问题。由于在稳定行车仍然有此故障现象,初步排除了燃油油路故障方面的原因(如果是燃油引起的故障现象,一般在稳定车速后不会有明显故障现象)。检查空气滤清器,不脏;怠速时用真空表量取了实际的进气歧管真空度,与数据流显示的一致,且怠速十分稳定,初步排除了进气方面的故障。着重检查电路混合气方面的故障。首先检查了3缸,拔下了高压包(此高压包为双头点火高压包,另外一线分缸线通到2缸),幸运的发现3缸高压包下面有一个击穿点(如图1所示红圈部分)。

    由于高压包底部被击穿,很多时候,高压电就通过此处直接与缸体放电,由此形成了3缸工作不良。查看了其他缸的火花塞,分缸线以及另外一个高压包,无其他明显问题。用绝缘胶布对击穿点进行三层包扎,装上去再试(如图2所示绿色部分),发现挫车现象大大减少。由于只包了三层普通的绝缘胶布,还是会偶尔击穿的(我们可以想想,高压包原来有至少2mm厚的高绝缘塑料民时间工作都被击穿了)。更换了高压包后,故障基本消失,只是在1、2挡离合刚刚接合的时候急加油有点挫车感觉,但是在3、4、5挡的时候无此现象,经询问车主,此车的压盘离合三件套17万多千米没有更换,判断此乃离合接合现象。

    故障排除:更换有问题的那只高压包,并告诉车主,在1、2挡离合接合开始时的挫车感觉为离合接合的问题引起。

    故障总结:

    (1)车主白述此车经学院汽修的专业老师排除了高压包的故障,但此车的故障恰恰是高压包故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如果车主说的是真的话,那么建议那些教汽修的老师,还是要多多实践。

    (2)车主的描述不一定准确。所以,故障车来了,我们一定要试车与车主确定故障现象,因为以我们的经验,我们所得出的故障现象可能与车主描述的不一样,因为车主不专业。

    (3)修车还是要细心,本案例,如果我们不小心的话,可能会放过被击穿的高压包的一体分缸线。一般,被击穿的高压包或者分缸线如果被击穿的话,颜色与周围的不一样,通常会变白或者变灰类似烧焦的现象,且通常有一个“焦点”。

    (4)修车的推理与逻辑很重要,本案例再次证明了推理与逻辑在修车过程中的重要性。

    (5)本案例在更换点火线圈后,1、2挡离合接合初始时加油仍偶有一加油挫车的感觉,此乃离合片与压盘由于长时间没有更换(17万千米)导致的,与点火线圈被击穿(在任何时候尤其是在急加油的时候)有挫车现象有本质的区别,而车主由于时一间问题不愿换离合片与离合压板等部件,本次维修结束。

  • 金杯海狮发动机加速不畅、排气冒黑烟

    一辆行驶里程约9.1万km,装配4G20D42.0L电控汽油发动机和5速手动变速器,发动机采用德尔福电控系统的2009年金杯海狮车。该车因发动机加速不畅、排气冒黑烟而进厂报修。该车。

    车主反映:该车故障已在某快修店检修过,曾更换过火花塞、点火线圈、分缸线、进气压力温度传感器、清洗过喷油器,对发动机电控系统线束也进行了相应检查,但故障依旧,行驶中发动机故障灯有时还会报警。

    故障诊断:对于电控汽油发动机而言,造成发动机加速不畅、排气冒黑烟的可能因素有:空气流量传感器及其线路故障、氧传感器及其线路故障、冷却液温度传感器进气线路故障、进气压力传感器及其线路故障、火花塞工作不良、燃油品质问题等。

    本着科学诊断、用脑修车、快速修车的服务理念,借助诊断仪对该车发动机系统进行了检测,读取的故障码为:P0105,进气歧管压力过高/过低。清除故障码能够清除;读取发动机怠速时的数据流,各项数据流显示:歧管压力在53~68kPa之间不停变化,歧管电压在2100~2683mV之间不停变化,节气门开度0.0%,节气门信号电压585mV,蓄电池电压14.00V,进气温度46℃,冷却液温度92℃ ,点火提前角5.7°,空调压力0kPa,发动机转速在713~875r/min之间变化,喷油脉宽在8.2~9.7ms之间变化,怠速空气控制在42~47steps之间变化,理论怠速转速750r/min,氧传感器1头0mv,自学习单元19,自学习值154,空燃比14.00:1,发动机运行时间165s,容积效率68.0%。

    通过上述进气歧管压力、歧管电压、氧传感器信号电压与喷油脉宽数据流可以看出,该车发动机混合气处于较浓状态,正因为混合气较浓,才会出现发动机排气冒黑烟及加速不畅等现象。     通过观察发动机怠速运行约10min左右,发动机怠速转速有逐步下降的趋势,甚至于会自动熄火,在发动机转速下降的时候,尤其进气歧管压力与电压及喷油脉宽与怠速空气控制数据流波动较大,进气歧管压力能从63kPa降至19kPa左右,歧管电压从2630mV降至1080mV左右,喷油脉宽从9.5m,降至5.3ms左右,怠速空气控制从47steps降至17steps。如果反复急加速,发动机故障灯会再次报警,而且尾气黑烟较浓。

    根据故障码的提示,用数字万用表对进气歧管压力温度传感器4P连接器相关电路进行了测量,经测量确认,其参考电源、接地线、信号线均正常,怀疑该车曾更换过的进气歧管压力温度传感器可能存在工作不稳定的因素,于是,与车主商量更换了一个新的进气歧管压力温度传感器,装车试验查看故障是否有所好转,经反复对发动机急加速验证,排气冒黑烟现象大有好转,说明该车原进气歧管压力温度传感器确实存在问题,经查看发动机怠速时数据流显示,各项数据流已逐步向正常数据流靠拢,唯有氧传感器数据流仍然没有反应。

    考虑到该车发动机在混合气较浓状态下已运行了一段时间,相信在火花塞电击处与氧传感器工作表面会吸附很多积炭,于是对该车火花塞及氧传感器拆下做进一步检查,拆下的氧传感器及火花塞吸附较多积碳。

    为了给车主节约维修成本,对拆下的旧火花塞及氧传感器用化油器清洗剂进行反复清洗并擦干,然后装车试验,发动机启动着车后,明显感觉加速流畅,排气冒黑烟现象几乎消失。但通过数据流观察,发动机怠速转速、进气歧管压力、进气歧管信号电压、喷油脉宽以及怠速空气控制数值等仍然有所偏高,其数值分别为:发动机怠速转速785~873r/min,进气歧管压力39~52kPa,进气歧管信号电压1320~1975mV、喷油脉宽4.9~5.7ms以及怠速空气控制35~46steps。

    不过,氧传感器现已恢复工作,其信号电压从4.4mV、8.8mV、13mV……97mV. . .…212mV……975 mV不间断变化。 那么,为何发动机运转看似正常,故障灯也报警,相关数据流还是恢复不到正常数值呢?难道发动机进气系统周边有泄漏现象?在发动机怠速状态下,经仔细倾听,进气系统周边也没有漏气声;用手挡住节气门进气口,发动机立马熄火;在发动机着车状态下,用化油器清洗剂分别喷向4个喷油器与汽缸盖密封处,发动机转速似乎也没有什么明显变化。为了彻底排除故障,唯有先拆下4个喷油器进行相应检查,查看是否有密封不良现象造成发动机进气歧管压力高而紊乱发动机其他数据流的异常。

    故障排除:在拆下燃油总管固定螺栓后,轻轻拔下4个喷油器,发现NO.3缸喷油器。形圈折断了,更换一个新O形圈装入NO.3缸喷油器,然后将所拆喷油器及燃油总管轻轻复位,再次启动发动机,发动机怠速转速逐步恢复至正常转速,且怠速平稳,加速通畅,排气冒黑烟现象彻底消失。再次查看发动机怠速时数据流,各项数据流也恢复至正常值。

    尤其发动机转速:750r/min左右轻微变化,进气歧管压力28~34kPa,进气歧管信号电压1020~1230mV,喷油脉宽3.1~4.2ms,怠速空气控制25~32steps,氧传感器信号电压在0~900mv之间正常变化,空燃比14.60:1,至此故障排除。

    故障总结:该车故障主要是由于原先在某快修店更换的进气压力温度传感器工作不可靠所致,加之维修人员在安装喷油器时操作不当,致使NO.3缸喷油器。形圈损坏,引起进气系统轻微漏气,最终导致发动机工作时进气歧管压力偏高,紊乱了发动机其他数据流的异常变化,使发动机混合气变得较浓,从而使发动机在工作时加速不畅、排气冒黑烟等症状。

    通过本案例也可以看出,目前,在汽修行业,仍有部分年轻的维修师傅对电控发动机数据流的相关数据不够了解(没有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的维修人员),包括我身边工作的一些小师傅们,在平时遇到故障时,只要诊断仪测出的故障码是什么,就更换什么,更换零件后,如果故障仍然存在,继续更换相关零部件……直至故障排除,如果故障排除不了,则是他运气不好,再想办法向其他师傅讨教。

    在此,借助贵刊提醒年轻的维修师傅们,平时要多加强汽车维修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唯有将其结构、原理搞懂了,平时工作中还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多总结经验,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虚心向老前辈们探讨,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再遇到疑难杂症时才能大显身手,才会赢的车主与老板的青睐。

  • 火花塞积碳怎么办

    汽车火花塞用久了一般都会产生积碳,火花塞积碳过多,在燃油湿润后,相当于火花塞电极开并分路电阻,造成火花塞漏电不能工作。那么火花塞积碳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解决发动机的火花塞积碳问题。www.ttkaiche.cn

    火花塞积碳的现象

    一般火花塞积碳会导致发动机工作不良,出现启动困难、怠速不稳、加速不良、急加油回火、尾气超标、油耗增多等异常现象。

    如果汽车有这些现象那么就要怀疑发动机的火花塞可能有积碳了。

    如果发动机积碳再严重会造成气门封闭不严,使某缸因没有缸压而彻底不工作,甚至粘连气门使之不回位。

    此时气门与活塞会产生运动干涉,最终损坏发动机。由此可见积碳对发动机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火花塞积碳怎么办

    视发动机积碳的程度对发动机的积碳进行清理,如果火花塞积碳从发动机上拆卸火花塞。

    火花塞拆装注意事项

    (1)拔下高压线接头时应轻柔,操作时不可用力摇晃火花塞绝缘体,否则会破坏火花塞密封性能。

    (2)发动机冷却后方可拆卸,当旋松所要拆卸的火花塞后,用一根细软管逐一吹净火花塞周围的污物,以防火花塞旋出后污物落入燃烧室内。

    (3)螺丝周围、火花塞电极和密封垫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无油污,否则会引发漏电、漏气、火花减弱等故障。

    (4)安装时,先用套筒将火花塞对准螺孔,用手轻轻拧入,拧到约螺纹全长的1/2后,再用加力杠杆紧固。若拧动时手感不畅,应退出检查是否对正螺口或螺纹中有无夹带杂质,切不可盲目加力紧固,以免损伤螺孔,殃及缸盖,特别是铝合金缸盖。

    (5)应按要求力矩拧紧,过松会造成漏气,过紧使密封垫失去弹性,同样会造成漏气。锥座型火花塞由于不用密封垫,遵守拧紧力矩尤显重要。

    火花塞上有积碳、积油不是很严重时,可用汽油或煤油、丙酮溶剂浸泡,待积碳软化后,用非金属刷刷净电极上和瓷芯与壳体空腔内的积碳,用压缩空气吹干,切不可用刀刮、砂纸打磨或蘸汽油烧,以防损坏电极和瓷质绝缘体。清洗完成后对火花塞进行间隙检查。

    火花塞间隙检查调整

    (1)间隙测量

    用专用量规或厚薄规检查,但厚薄规所测值不太准确。

    (2)间隙调整

    应用专用工具扳动侧电极来调整,不能扳动或敲击中心电极。

    注意: 调整多极性火花塞间隙时,应尽可能使各侧电极与中心电极间隙一致。各缸火花塞间隙应基本保持一致。火花塞间隙与使用条件有关,一般规定火花塞电极间隙冬季为0.6-0.7mm,其它季节为0.9-1.0mm,具体请查看维修手册。

    防止火花塞积碳的方法

    完成以上这些以后进行安装试车,提醒车主进行定期做保养,保持油路和气路的清洁;汽车维修技术网www.qcwxjs.com

    建议每4000—8000KM(根据车辆的使用和实际情况)清理空气格(视实际情况进行更换),清洗一次节气门,清理火嘴;

    每15000—25000KM(根据车辆的使用和实际情况)清洗进气管节气门燃烧室以及相关油路,检查汽油格视情况进行更换;

    避免长时间怠速停车,避免高速行驶后立即熄火,避免启动后立刻高速行驶,避免低转速换档 。

  • 汽车发动机常见故障及维修方法

    在汽车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汽车维修技术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汽车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源,其构造极其复杂,故障原因也多种多样。本文针对汽车发动机常见故障,结合实际维修工作的经验,对常见故障现象和维修方法做出以下几点总结。

    一、发动机常见故障及主要原因

    (一)润滑油消耗异常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润滑油的消耗量也比平时多,行驶一段里程,仪表盘很快就显示润滑油油量不足,这样的情况通常是因为以下3点原因:第一,可能是由于发动机活塞的密封有问题,导致活塞与气缸壁间隙过大,出现烧机油现象。第二,可能是发动机的零部件磨损严重,使零部件之间间隙过大,导致润滑油消耗异常。第三,个别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不达标,致使润滑油消耗异常。

    (二)发动机过热故障     由于汽车发动机的特殊构造,在运行中,易出现冷却液温度过高现象,一旦冷却液温度超出正常值,发动机不能正常散热,将导致发动机过热,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冷却系统工作异常的主要原因有:节温器故障、散热器故障、风扇不转、水箱堵塞等。

    (三)发动机舱异味     受到发动机高温的影响,其周边易出现导线烧焦或融化,散发出刺鼻气味。发动机舱异味还有可能是保养维护的过程中大量的涂抹润滑油脂,随发动机温度升高而挥发产生的气味。

    (四)尾气排气颜色异常     汽车发动机是否出现故障还有一点明显的表现,从排气颜色的异常分析发动机故障。汽油正常燃烧后的尾气颜色应该是无色的,而当发.动机出现故障时,尾气颜色会有所变化。第一,尾气呈黑色,就是因为燃油燃料没有充分的被燃烧。第二,燃料没有达到燃烧标准,或汽油里含有水份会排出白色尾气。第三,尾气颜色为蓝色时,可能是因为活塞环因磨损过大或油环的对口等原因,致使机油上蹿,进入发动机燃烧室,或从气门导管处渗下来的机油参与燃烧。www.ttkaiche.cn

    二、发动机常见故障维修策略

    (一)控制润滑油消耗     发动机正常运行不可避免地要消耗一定量的润滑油,润滑油消耗异常往往对应着发动机的某种故障。出现润滑油消耗异常,首先应该检查油质、油量,必要时更换润滑油,避免因油质问题造成发动机不能正常运行。在排除油质问题后,应该逐一排查相关零部件,可能由于零部件严重磨损,配件间隙过大或者机油压力过高,导致机油上蹿进燃烧室。而机油的渗漏主要是因为密封垫变硬老化,气门卡死。

    (二)及时监测发动机过热     冷却液温度异常时,会在汽车仪表盘上报普提示,在发现冷却液温度异常时,应停车检查,看冷却液是否泄漏。需要注意的是,热车时不能马上停机,也不能马上加注冷却液,而是要等发动机温度正常后再操作。如果冷却液不少,应排查发动机节温器,风扇散热器故障。发动机过热问题,需要汽车驾驶员掌握基本的常识与维修方式。要对发动机进行定期保养检测。

    (三)消除发动机产生的特殊气味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发动机舱有刺鼻的气味或烧焦味,应立即停车,检查发动机周围是否有线路软化或被烧焦,对烧焦或短路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更大的安全事故。排除线路故障之后仍存在难闻气味,应考虑是不是有附着在发动机表面的油液、异物受热挥发或者燃烧之类的因素。

    (四)排气烟色异常故障排查     发动机起动运行就会有燃料燃烧,就会产生尾气排放,根据尾气的颜色是可以分辨出发动机部分故障的。尾气呈黑色时,通常是因为混合器过浓,燃料不能被完全燃烧,这种情况要检查与进气相关的传感器。尾气颜色呈白色时,通常是因为燃油气化不良,没有燃烧便从排气管排出火花塞故障和燃油品质不良的可能性较大。若尾气呈蓝色,则要解决烧机油问题,可能是火花塞或气门油封出现问题,应及时排查,必要时更换新件。

    三、总结     掌握常见的发动机故障维修方法,可以降低行车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定期保养维护,可以使发动机使用寿命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