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设立的目的_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然而_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对该院2011年以来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调研发现_随着机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多_大量未投保机动车违规上路_造成大量交通事故_受害人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得经济赔偿和医疗救治.
现象:摩托车最爱“裸奔”
莒县法院对近4年来的该类案件进行综合剖析_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未投保交强险比例不低.2011年审结交通事故案件1158件_未投保交强险178件_占15.4%;2012年1277件_未投保交强险220件_占17.2%;2013年1335件_未投保交强险242件_占18.1%;2014年1至6月749件_未投保交强险117件_占15.6%.4年平均比例为16.6%.
摩托车最爱“裸奔”.在涉案的未投保交强险车辆中_摩托车占62%_农用车占22%_小型轿车占7%_工程车占9%.
没投保开车(www.ttkaiche.cn)更“奔放”.在交通事故案件中_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负主责或全责占67%;同等责任占14%;次要责任占19%.从赔偿数额情况来看_1万元以下占14%_1至5万元占28%_5至10万元占33%_10万元以上占25%.
多判决解决相关案件.判决结案占53.8%_调解结案占46.2%.未投保交强险的案件多数以判决结案_判决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主要方式.
问题:事故受害人流血又流泪
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数额少则几万元_多则几十万元_而肇事者的赔偿能力大都有限_一旦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_受害人就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
加重法院执行难.从莒县法院目前无法执行的350起案件来看_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案平均6.2万元_最高的60万元.动辄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的数额_对普通百姓而言_无异于天文数字.受害者往往会申请法院予以执行_但被告大部分系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的农民车主.天价赔偿款使他们纷纷选择了逃避责任_有的举家外迁_下落不明_有的家徒四壁_确无执行可能_有的干脆破罐子破摔_拒不执行.
引发涉诉信访.一方面被执行人无力赔偿_另一方面受害人自己承担了巨额医疗费_流血又流泪_心灵得不到迅速抚慰_心理极易失衡_易发生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_目前有相当数量的信访案件都属于此类_给社会造成大量不安定因素_且极难化解_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因:无知者无畏
投保交强险的意识淡薄.不少车主购买车之后即上路_完全无视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性_甚至于有些当事人不知道交强险_更不知道购买交强险的重要性.
侥幸心理作祟.很多肇事方认为自己的摩托车或农用车等基本不出远门_仅仅在居住地周围使用_一般不会发生交通事故_思想上松懈.
监管措施不到位.交警部门对该类车辆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监管_不能直接督促机动车所有人投保交强险.即使查处到_也只是对其做出罚款即予放行_没有采取扣留机动车、不让车辆上路等严厉处罚措施.
交强险投保无门.保险公司出于利益考虑_认为此类车辆的保险标的额低_产出比率低_故不将摩托车或者农用车作为承保范围_投保人想投保也无处投保.
对策:无保险不上路
加强对交强险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_结合具体案例_集中宣传未投保交强险的无证无牌摩托车、农用车的危害及后果_增强群众法律意识_提高车辆投保意识.
加大对无证无牌摩托车、农用车的查处清理力度.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农用车坚决不予上路.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加大处罚力度_通过罚款、扣留机动车、不让车辆上路等处罚手段_直接督促机动车所有人投保交强险.
联合有关部门协调保险公司_将电动轿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纳入交强险、商业保险承保范畴_有效避免该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系列难题.
将因交通事故死亡、致残导致生活陷于困境的受害人及其家属纳入社会救助体系_协调民政、党委政府等部门_解决这部分人群的生活难题_减少信访案件_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