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国办发[200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_现转发给你们_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_国家结合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_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_出台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政策_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_对拉动内需_稳定和扩大就业_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_根据我国家电、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市场实际_有必要实施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_也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_减少环境污染_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各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_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_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一日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促进扩大内需 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消费_促进扩大内需_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_特制定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
(一)拉动国内需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_我国汽车、家电消费快速增长_保有量大幅增加_淘汰更新潜力较大.据预测_2009年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_家电报废量将达到近9000万台_如果加快淘汰更新_将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
(二)促进节能减排.老旧汽车油耗比新车高5%-10%_特别是“黄标车”油耗比“绿标车”高30%_污染物排放量严重超标_老旧家电电耗比新家电高20%-30%.实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_有利于提高汽车、家电能效水平_减少环境污染.
(三)有效利用资源.汽车、家电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_通过“以旧换新”_加快完善汽车、家电回收拆解处理体系_可使这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_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四)稳定和扩大就业.汽车、家电生产技术含量高_产业链长_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_不仅有利于促进汽车、家电产业稳步增长_也有利于促进营销、物流、售后服务以及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_安置大量人员就业.
二、基本思路
采取财政补贴方式_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_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_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_促进节能减排_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相衔接;与将于2011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度设计相一致;既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_又要做到简便易行_方便广大消费者.
三、鼓励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
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_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_加大补贴力度_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_中央财政再安排40亿元.
(一)补贴范围.一是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_适度提前一定年限报废并换购新车的_给予补贴.二是对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_给予补贴.同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的《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规定的车型_只能享受一种补贴政策;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_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_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单辆补贴金额_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辆的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_具体标准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_轻型载货车5000元_微型载货车4000元_中型载客车5000元_轻型载客车4000元_微型载客车3000元_其他车型6000元.
中央按上述补贴标准_对地方实行补贴资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以及城市管理等因素_调整补贴标准.
(三)资金补贴流程.按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_车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_回收拆解企业向车主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_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有效身份证明申领补贴资金.
四、鼓励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
鉴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尚未建立_2009年先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有一定基础的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_成熟后在全国推广.2011年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家电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制.2009年财政安排20亿元资金_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
(一)试点范围.选择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9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
(二)补贴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
(三)补贴对象.一是对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二是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交旧购新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_并分品种确定补贴最高上限.回收运输实行定额补贴_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五)操作流程.
1.确定实施主体.家电销售商和家电回收企业以招标方式确定.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确定_试点期间_原则上每个试点省选择1-2家_试点城市选择1家.拆解处理企业要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2.收购旧家电.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_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_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试点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3.购买新家电.消费者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_向中标的家电销售商购买新家电.家电销售商按照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财政部门根据销售商的有关记录和凭证给予补贴.家电生产企业向消费者公告“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
4.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_并开具发票.财政部门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回收量_按照回收运输补贴标准给予运费补贴.回收后再流通的旧家电不予补贴.
(六)申领补贴资金.家电销售商凭新家电销售发票存根和对应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_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凭收购发票底单及有关记录_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
五、组织实施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制定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_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_环境保护部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_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_请中央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试点省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家电回收和拆解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_并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各试点地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_同时本着既保障财政资金安全_又方便群众交旧购新、享受补贴的原则_积极探索家电“以旧换新”的操作办法.
国务院《促进扩大内需 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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